2018年11月,由生态环境部与农业农村部共同制定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发布实施。《计划》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农村饮用水安全有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得到治理,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等一系列目标。
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计划》涉及的基本都是农村生态问题的难点。即便在相对发达的城市,像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一直都比较困难。对观念相对传统落后的农村来说,实现彻底的移风易俗,难度无疑要大很多。
农村生态环境不佳,不光是农民环保素质的问题,从城市进化的历史来看,农村环保观念落后,更多还是投入不足的结果。没有像城市一样的污水处理系统,农村居民当然不可能装上现代化的排污管道;大部分也没有集中的垃圾收集站,四处倾倒垃圾的习惯很难改变。在基础设施落后的前提下,要让他们像城里人一样,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那么生活成本和经济成本将急剧上升。
笔者认为,要改善农村环境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对农村居民加强环保知识的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对农民进行环保知识教育是改善我国农村环境状况的重要内容。对农民环保意识的培养要注重成效,并要针对不同的人群全面展开,以提高他们在生产、生活中保护农村环境的自觉性。二是加强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改善我国农村的环境状况一方面要有意识的提高软件建设,另一方面还需要进行硬件设施的建设。农村环保工作是我国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需要大量投入资金,由于我国广大农村居民还不是很富裕,对于农村环保工程的建设主要还得靠政府的投入,因此还需要政府出台有关政策,保证农村环保工作的资金来源,以改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如沼气池、饮水工程和生态经济发展的建设工程等等。三是大力推广生态可持续农业,减少农业生产中农药、化肥、薄膜等有污染的农资使用,并逐步推广农村生态家园的建设,但这要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采取措施。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也需要有法律保障,有必要制定一套适合于中国国情的农村环保法并对现有法律文件进行整合与完善,提高法律的统一性与可操作性,保障落实效果。(熊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