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连任做客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解读《厦门市加快航运金融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加大政策统筹力度,形成统筹推进航运金融发展的联动合力,针对航运金融领域的痛点精准发力,打出了一套涵盖提升航运融资、保险、资金结算水平以及弥补人才短板、优化发展生态等方面的“组合拳”,其中有多项措施为新增政策,为进一步推进航运金融创新发展,加快金融与航运融合,推动航运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相关支持。


《若干措施》已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连任表示,《若干措施》的出台,弥补了我市在航运金融领域的政策空白,将成为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推力。


其中,围绕加大航运信贷支持力度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大新增船舶运力金融支持力度、增强增信服务;为促进融资租赁发展,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扩大船舶、港机港电设备业务规模,同时将以奖补的形式支持租赁机构发展。


《若干措施》还注重加快航运资本市场发展,提出提升航运企业直接融资能力、支持航运产业基金发展等具体做法;同时将加快发展航运保险,以增强航运防风险能力。


在提升航运结算效率和集聚航运金融及航运人才两个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推动航运结算便利化,培育和引进航运金融及航运人才。此外,《若干措施》还强调要优化航运金融发展环境,支持航运金融产品、服务与技术创新,并结合“港航信易贷”与厦门港航第三方信用评价体系信用信息等,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


连任说,《若干措施》的出台,能有效提高我市航运金融服务水平与港口航运业国际竞争力,金融工作部门、各相关部门、金融行业组织将建立起定期会商与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统筹推进规划实施的联动合力;同时突出项目引领,推动谋划项目快立项、立项项目快落地、落地项目快实施,并谋划推进一批航运金融重点项目建设,以重点项目落实促进方案落实。


责任编辑:陈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