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春寒料峭,江西太阳村鄱阳湖儿童救助中心,一块刻有“九江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站”的牌子被揭开红色面纱,预示着九江市人民检察院、都昌县人民检察院联手打造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平台正式运行,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的漫漫征途中,从此有了法治的温暖。
当天下午,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一敏,都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段新华,都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克进一行轻车从简,到场共同为工作站揭牌。简短的揭牌仪式并未惊动太阳村正在上课的学生。
江西太阳村鄱阳湖儿童救助中心位于都昌县大港镇丹山村,是一所特殊的民间儿童慈善救助机构,主要集中收养救助服刑人员无人照顾的未成年子女、农村社会困境儿童、特困留守儿童等。都昌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前期的充分调研,创造性地将涵盖“心理疏导、预防犯罪、法治教育、帮教救助”等职能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站嵌入太阳村。
此举得到九江市人民检察院的赞许与大力支持,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派员进行业务指导,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具体工作,结合太阳村实际,依托“九江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站”打造出独具都昌检察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平台,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茁壮成长。
座谈会上,吴一敏指出,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意义重大,对未成年的保护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除了打击侵害未成年的犯罪,同时要义无反顾地担负起贫困儿童、特殊家庭儿童的国家监护人职责。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应充分延伸未检工作职能,围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工作重点,结合检察职能优势,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站的设立,能增强太阳村的公信力,也能促进太阳村的管理更加规范。”吴一敏还强调,“为避免出现形式主义,挂牌后,工作站还应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一定要认真研究,结合实际打造出都昌未检工作品牌。”
近年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始终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双向保护”“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以及“少捕、慎诉、少监禁”要求贯彻到具体办案中。同时,一手抓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一手抓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彰显出检察机关的使命和担当。
都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克进介绍,九江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站在太阳村设立,实现了未检工作职能与救助工作的有效融合,对特殊和困难儿童形成了综合司法保护。他表示,未检工作站揭牌只是个起点,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在市检察院的领导和都昌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将会再上新台阶。
座谈会上,段新华代表都昌人民对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在太阳村鄱阳湖儿童救助中心设立未成年检察工作站表示欢迎和支持,也希望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为都昌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周学军)